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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家和攝影師同席進餐,肩挨肩坐在一起。平日里,作家厭于應酬,攝影師則慣于在酒場中穿梭。所以在席上,有作家不認識的,但沒有攝影師不熟悉的。因不善飲酒,作家只能以水代酒;攝影師呢,好酒且酒量大,自始至終忘情于推杯換盞的快意之中。   酒至半酣,一撥人過來敬酒,輪到作家,因為陌生,席間有人起身介紹:“這是某某作家,文章發得海內海外、大小報刊到處都是。”聽過介紹后,敬酒的人說:“早就讀過你的文章,熟悉你的名字,只是對不上號,今日得見,幸會幸會!”接下來給攝影師敬酒,醉眼蒙眬之間,熟絡得很的樣子說:“大攝影師,常在酒桌上見到你,知道你是搞攝影的, 也知道你好酒量,來,干一杯。”一口悶之后,又說:“噢,你叫什么來著?有空的話,到我們單位講攝影課,順便搞點酒喝?”   一撥人走了,一撥人又來了,來去之間,認識作家的不多,不熟悉攝影師的好像沒有。期間,作家顯得很沉寂,一言不發;攝影師顯得極亢奮,興高采烈地喝酒,神采飛揚地談人體攝影。間或到其他包房敬酒,回來后又說自己怎么怎么了。   消停下來,攝影師對作家說:偵探“你的文章是寫得多,發得多,但人家光知道你的名字,卻不認識你,看來,你的知名度還不夠啊。”這時作家笑出聲來,不無幽默地說:“是啊,從別人對你的熟悉程度看,你的知名度和你的酒量一樣大,怕只怕別人酒醒之后,連你姓甚名誰都想不起來了。看來,你的知名度的酒精含量也過高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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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elia051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